一、 考核集合地点:
考试前一天做具体通知。
二、 考核时间:
2020年6月19日(周六),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单位名称 | 检测技能 考核时间 | 原始记录 整理时间 |
上海至振防雷科技有限公司或上海绅新防雷检测有限公司 | 8:00-10:00 | 10:10-11:40 |
上海至振防雷科技有限公司或上海绅新防雷检测有限公司 | 10:20-12:20 | 12:30-14:00 |
上海恒制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5:00-16:30 | 16:40-18:10 |
备注:
1.申报甲级资质单位于6月18日周五下午4:00至上海市防雷协会(上海市徐汇区裕德路168号1913室)抽签决定考核先后顺序。
2.被考核人员须在考核前30分钟到达考点。
3.被考核人员需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待考区域或离开考场,非考试时间不得进入考场,否则视为作弊。
三、 考核安排:
1、本次考核由气象局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组(两位评审专家、两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评审。考核主要内容为防雷装置现场检测操作及检测原始数据记录(包含绘制平面示意图)。
2、被考核单位按照最终送审材料《技术人员简表》中的名单派遣被考核人员,被考核人员中申报甲级资质2名高级技术职称及6名中技术职称,申报乙级资质1名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及3名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作为被考核人员必须到场,被考核人员统一着装。
四、考核流程:
1. 人员信息核对。
2、检测设备仪器信息核对。
3、正式考核前每个被考核单位有15分钟的现场勘测时间不计入正式考试时间。
3、正式考核开始后,被考核单位根据建筑物信息对现场开展检测,考核小组人员全程监督记录(留有影像资料),考核过程中遇到非技术性问题可以向考核小组工作人员询问。
4、现场检测结束后,被考核小组整理现场检测的原始记录并开具现场存在问题意见书。
5、考核结束后评审专家对考核存在问题进行书面记录并将发现问题告知被考核单位相关人员,被考核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五、评判依据:
1、《上海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2、中国气象局第38号令《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3、GB/T32938-2016 《防雷装置检测服务规范》
4、DB31/T389-2015《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5、GB 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6、GB 50343-201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7、GB/T 21714.1-2015《雷电防护 第1部分:总则》
8、GB/T 21714.3-2015《雷电防护 第3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
9、GB/T 21714.4-2015《雷电防护 第4部分:建筑物内电气和电子系统》
10、各单位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
根据以上评判依据,如出现以下情况中2个及以上的错误为现场考核不通过:
1、人员资格
现场参考人员与最终送审材料中不符的;
参考人员中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未到场的;
无法提供身份证明及社保证明的。
2、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或安全器具与最终送审材料中不符的;
仪器设备不全或不能满足检测现场要求的;
3、检测方法
未按照仪器仪表的正确操作方法测试的;
检测方法不符合规范或作业指导书的。
4、安全作业:
安全器具未佩戴或使用不规范的;
检测未按登高作业流程检测的;
涉电场所未按安全作业流程检测的;
易燃易爆场所未按安全作业流程检测的;
其它违反安全作业的行为。
5、检测流程及检测项目:
检测流程不规范的;
现场检测漏项的;
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检测项目的。
6、原始记录:
未开具存在问题意见书或存在问题中有遗漏或错开的;
原始记录中出现漏项等填写错误或存在影响出具报告结论判断的;
原始记录的形式不符合规范的;
检测数据不准确的。
六、注意事项:
1、各单位被考核人员须在考核前30分钟到达考点。
2、各单位被考核人员需带好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3、现场检测所用仪器仪表以及安全防护器具由各单位自带。
4、自带登高扶梯(最好能达到3米高度)。
5、带好绘制平面示意图所需的铅笔、尺子、橡皮等文具。
6、检测数据的原始记录纸张由被考核单位自带。
7、被考核单位需带好作业指导书。
8、如现场发现被考核人员有作弊情况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