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关于开展2021年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双随机抽查的通知

时间:2021-09-24浏览:2603

关于开展2021年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双随机抽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上海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气象局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本市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定于20211011日至20211022日对本市行政区域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是否按资质要求配备相关人员。是否有劳动关系并购买社会保险,是否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

2.是否具有满足要求的固定工作场所;

3.是否具有满足要求的仪器设备。检测仪器是否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是否有档案登记;

4.是否有有效管理和控制的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

5.检测项目是否有合同,是否开具正式发票;

6.已检测项目是否全部上传至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

二、检查时间

20211011日至20211022

三、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

抽查对象:上海雷衡防雷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中测行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恒究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齐安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华云防雷检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科海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上海明霈工程检测分公司

          徐州市防雷设施检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吉林省北亚防雷装置检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检查人员:上海市气象行政服务技术中心综合执法科

四、相关要求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原件、营业执照,在沪分机构的授权文件;

2、主要技术负责人和骨干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信息、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技术能力认证等材料;

3、主要仪器设备及检定证书(近两年的检定记录);

42019年以来在沪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清单;上述检测项目的防雷检测合同或协议、正式报告、原始记录、财务原始凭证等;

5、检测机构的内控管理文件、质量管理手册、作业指导书等;

(二)需要在场的人员

1.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缺席应委托相关工作的负责人。

2.涉及检查内容的具体工作人员。

(三)请各有关单位给予配合和支持,拒绝接受检查或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陈燕敏     联系电话:021-54896499


                            


上海市气象行政服务技术中心

                                      20219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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