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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发文调整国家级气象标准化主要工作职责分工

时间:2023-04-03浏览:791

  近日,中国气象局印发通知,公布调整细化后的国家级气象标准化主要工作职责分工,旨在贯彻落实2022年印发的《气象标准化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构建统筹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国家级气象标准化工作机制。

  根据《工作方案》,中国气象局推动优化以标准分类管理为基础的标准管理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标准的实施及监督责任。此次调整后的职责分工,体现了气象标准化管理向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统筹协调、中国气象局各职能司分头负责的转变。

  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负责拟订气象标准化规章制度、发展规划,牵头组织全国气象标准体系建设,开展标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气象领域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实施应用的监督管理,会同分管职能司、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组织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等工作。

  分管职能司负责分管工作领域的标准体系框架设计和维护,提出分管工作领域的标准立项建议,对下达的约束类标准项目组织实施并开展督导,针对分管工作领域的标准开展宣贯、解读、解释工作,推进标准实施应用和评估,对相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以及气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实施业务指导等工作。

  根据职责分工,中国气象局相关直属单位将进一步落实气象领域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以及气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的职责,为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提供必要的专职人员、经费和办公条件等支持。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为气象标准化工作提供项目复核、信息维护、平台研发、评估方法研究、培训等技术支持。

  (数据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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