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公布全区三级行政许可事项。其中涉及7项气象工作,分别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气象台站迁建审批、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为了统一规范全区气象行政许可事项,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加强指导监督,修订全区气象部门行政许可工作指南,规范7项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制发行政许可格式文书,并通过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公布7项行政许可事项办事要素和24项实施规范,全面规范三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和办事时限等。同时,开展全区行政许可规范化检查,通过线上抽查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完成对全区12个盟市和90个旗县线上线下办事指南的调整工作,确保全区三级行政许可事项统一规范。
(数据来源中国气象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