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提出加强对气象等综合监测,综合运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 发布系统等手段扩大预警覆盖面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其中明确提出完善监测网络,整合信息资源,加强对气象等综合监测,综合运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等手段扩大预警覆盖面。
《应急预案》是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预案管理等部分组成,适用于党中央、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工作,指导全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分类分级进行了划分,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中,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气象、地震、地质、海洋、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级。
《应急预案》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当完善监测网络,整合信息资源,加强对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森林、草原、荒漠、海洋、生态环境、空间目标等综合监测。
《应急预案》强调,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针对预警信息发布,提出应当采用统一格式,主要内容包括预警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公众应当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聚焦预警信息传播,要求综合运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应急服务平台、应急广播、短信微信等手段,扩大预警覆盖面。围绕预警响应措施,强调预警信息发布后,依法采取转移疏散人员、预置应急力量、调集物资装备、保卫重点目标、保障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等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封控有关区域、暂停公共场所活动、错峰上下班或者停课、停业、停工、停产、停运以及其他防范性、保护性措施。在预警解除或者启动应急响应上,提出突发事件危险已经消除的,及时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突发事件已经发生或者研判将要发生的,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应急预案》还提出,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管理科技支撑,注重将新技术、新设备、新手段和新药品等应用于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同时健全自上而下的应急指挥平台体系,推进立体化监测预警网络、大数据支撑、智慧应急、应急预案等数字化能力建设,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送、视频会商、辅助决策、指挥协调、资源调用、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等功能。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