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联合印发《东北三省一区气象标准化协同发展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
《工作机制》确定了东北三省一区气象标准化联席会议制度,主要研究区域气象标准立项、区域气象标准化合作及与其他行业交流合作等内容。
《工作机制》明确了区域气象标准的制定过程、区域气象标准编号、区域气象标准“前言”、区域气象标准的发布实施宣传和复审的具体流程。气象部门将积极协调本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积极解决区域气象标准制修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推进东北三省一区气象标准化协同发展。
《工作机制》确定了气象标准化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气象标准化人才联动培养机制。由辽宁省气象局牵头,组建东北三省一区气象标准化专家库,各省(自治区)气象局轮流组织开展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标准编审人员交流培训。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