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开展2025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1-11浏览:58

关于开展2025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为加强本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规范检测活动,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上海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认定实施细则》、《上海市气象局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年度工作安排,我中心定于2025年11月组织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3.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25年第44号令)

4.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5.    《上海市气象条例》

6.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将重点围绕资质合规性、检测活动规范性、服务质量与诚信建设等方面展开,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资质符合性与持续情况:

o    检测资质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与所承接业务范围是否匹配。

o    是否存在超资质、挂靠、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行为。

o    外省在沪分支机构是否完成接受属地监管事宜。

2.    从业人员合规性:

o    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满足资质要求,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缴纳是否真实有效。

o    检测报告签字人是否为机构正式员工并实际参与检测活动。

o    授权签字人是否具备相应资格。

3.    检测活动与报告规范性:

o    是否按国家规定(爆炸危险环境每半年一次,其他场所每年一次)落实定期检测制度。

o    检测报告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如GB/T 21431-2023),内容是否完整、准确,结论是否明确。

o    检测报告是否及时、完整上传至“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4.    仪器设备与内部管理:

o    检测仪器设备是否齐全且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

o    是否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内部文件控制是否规范。

5.    诚信经营与行政处罚情况:

o    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

o    核查单位是否存在行政处罚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o    是否按时向气象主管机构提交年度报告。

三、检查对象与方式

1.    检查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单位,包括本市资质单位及外省资质单位在沪设立的分支机构。本次计划按比例随机抽取10家单位作为检查对象(名单附后)。

2.    检查方式: 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检查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进行。

四、时间安排

1.    准备与自查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11月9日): 各检测单位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

2.    现场检查阶段(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21日): 检查组对抽取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3.    结果处理与公示阶段(2025年11月21日后):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五、具体要求

1.    被抽查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书、人员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仪器设备台账、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拒绝检查。

2.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中心将依法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建议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吊销其资质证书,并纳入信用记录。

3.    本次抽查结果将作为资质延续、升级、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5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双随机”抽查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2

徐州市防雷设施检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3

甘肃诚邦防雷检测有限公司上海第一分公司

4

江西建业防雷检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5

湖南真格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6

山西禾旭防雷设备检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7

江苏春雷检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8

江苏春雷检测有限公司上海第一分公司

9

上海齐安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10

上海恒制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燕敏, 联系电话:021-54896499)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气象行政服务技术中心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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