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工作

上海市防雷协会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时间:2015-09-29浏览:1419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协会财务内控管理,规范协会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协会全体工作人员。
  二、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1、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培训费、会议费、资料费、劳务费等。
2、办公费需开明细,业务招待费应注明人数。
3、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且发票抬头为协会全称。
4、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以便备款。
5、每周五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三、报销发票填写及粘贴规定
1、报销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并签字,由秘书处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履行报销手续。
2、现金报销必须持符合国家财政税务部门规定和要求的发票,发票应按要求整齐有序附贴在费用报销单的后面。
3、费用报销单大小写金额相符,人民币大写、小写金额第一个字都须顶头,不能留有空格,同时注明所附单据张数。所附单据合计金额必须与报销金额一致。对于部分报销单据,报销人要在单据显著位置写明实际报销数。
4、报销人要认真如实填写费用报销单,包括报销事由、报销单据张数、大小写金额。秘书处负责人审核报销项目是否真实,对确认为本部门业务工作需要的报销项目签字负责;财务部门审核报销是否符合国家和公司政策规定,有无单证错误。
5、出纳支付报销现金应再次审核单据的张数、金额,发现填写不规范、手续不全一律退回。
6、报销人有借款未清帐的,报销现金一律冲抵借款,出纳应在报销单上注明。
、支票领用制度
购置物品(实物)大于一千元,优先使用支票或者刷卡支付,不得使用现金。经办人领取支票领用单后,填写支票用途和使用金额,报秘书处负责人批准后,到出纳处领取支票并在支票存根后签字,支票领用后应及时将相关发票等原始凭证送交财务及时入账。
、现金借款制度
因工作用途借款需到财务出纳处领取借款单,填写借款金额和借款事由,拟还款日期,一式两联,经借款人签字后报秘书处负责人批准,最后到财务出纳处领取现金。财务出纳人员付出现金后,要在借款单上加盖现金付讫章。职工非出差借款需在三个工作日内还款,出差借款需在回单位后三个工作日内还款,否则财务有权拒绝职工再次借款并从工资中全额扣回。
六、关于差旅费报销规定
(一)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有关标准
(1)协会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可乘硬席(硬卧、硬座)、轮船三等舱、飞机普通舱。
(2)协会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住宿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350元。
(二)实行统一标准的事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
1、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包干80元,天数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
2、公杂费每人每天包干12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天数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的,机场建设费、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凭据报销,不含在包干公杂费中。
3、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三)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协会差旅费规定报销。小型调查研究会等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协会差旅费规定报销。
七、本制度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上海市防雷协会.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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