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2月3日电(记者吴宇)近日在上海举行的第六届环境法治国际论坛传出信息,为推进“双碳”(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全面深入实施,更好落实《巴黎气候变化协定》,中国正加快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的专门立法,大力推进碳排放权交易上海管理的立法进程。
据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中国“双碳”目标全面深入实施,有关气候变化与产业发展、重大工程实施等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相关法律纠纷亟需得到司法支撑。
以碳交易为例,今年7月,作为实现“双碳”目标核心政策工具之一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上线交易。但在碳排放权属性等重大理论问题上,至今尚未取得广泛共识,近期出现多例涉碳市场的司法案件,涉及企业破产清算的配额处置、碳排放配额质押担保纠纷等,社会关注度高,法律适用难度大。
今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十四五”时期,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
《意见》提出,准确把握碳排放权、碳汇、碳衍生品等涉碳权利的经济属性、公共属性和生态属性,依法妥当处理涉及确权、交易、担保以及执行的相关民事纠纷。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碳排放单位虚报、瞒报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拒绝履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义务等违法行为。依法审理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提起的涉碳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助力形成以风能、太阳能、水能、核能、气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系统。
《意见》进一步明确,加大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等重点区域涉能源结构调整案件的审理力度,严格落实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依法审理各类涉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违法生产、使用和环境污染案件,助力减少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有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危机。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建龙认为,当前,世界各国气候诉讼立法、理论与实践所赖以建立的社会环境已发生重大变化,近两年全球气候诉讼呈现爆炸性趋势。在“双碳”政策背景下,中国气候诉讼理论与实践正面临新挑战,如何达成气候司法的可能性并提升其影响力,成为必须加快实践的时代难题。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双碳”目标,是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
第六届环境法治国际论坛围绕“气候诉讼”主题,重点探讨了气候诉讼在中国开展的可能路径,对中国气候司法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建议。来自国内外的近50名专家学者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会。
第六届环境法治国际论坛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自2015年以来,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每年举办这一论坛,主题涉及气候变化法律问题、环境法实施机制、循环经济促进法修订法律问题等。
(数据来源新华网)